虹桥路小学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0-09-26

一、指导思想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善良的使者、挚爱的化身,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做一名品格优秀、业务精良、职业道德高尚的教育工作者应当是徐汇每一位教师的价值追求。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自身职业素质,自觉肩负起教育的使命,是徐汇每一位教师的责任和义务。

为了进一步落实“一流城区、一流教育、一流队伍”的要求,弘扬“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教师职业道德要求,就贯彻落实《徐汇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提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细则如下:

二、具体细则

1、爱国守法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遵

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

1)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岗位。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树立为学生、家长、社会服务的意识。

2)严谨治学,专心从教,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专课专用,专时专用,不损害学生利益。

3、关爱学生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以发展的眼光对待学生,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价学生。

2)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3)保护每一位学生的安全,认真做好每周护导及护校工作。

4)不准对学生进行挖苦、讽刺、辱骂等语言伤害和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

1)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2)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充分利用学科德育因素,努力提高育德能力,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和健康的身心,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4)学校、教师不准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不组织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大面积补课。

 5、为人师表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2)工作中讲大局、讲团结、讲合作,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3)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将手机带入课堂;不在工作时段玩游戏、网上购物等

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不准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准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

5)中共党员、高级教师、区局中青年骨干教师、园丁奖、“三奖”等区以上先进称号获得者不到以课业知识补习为内容的社会办学机构从事兼职兼课。

6、终身学习

1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2 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3 树立优良学风,认真参加教工学习、各类教研活动、业务进修、校本培训。

 三、监督措施
1、总护导负责每日巡视教师的师德情况,重点检查专课专用、专时专用、护导护校、劳动纪律等方面,及时消除一些苗头问题,提醒教师不入禁区。

2、每学期末适时召开家委会、社区座谈会、发放家长意见征询表,及时了解教师师德情况。

3、每学期末适时召开学生座谈会、发放学生问卷,全面掌握教师师德情况。

4、学校开设师德师风建设监督信箱,开通监督热线,聘请家委会成员为师德师风建设监督员,拓宽社会监督渠道。

5、每月对学校教师师德情况进行反馈,每学期进行专题分析总结。树立师德榜样,对存在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四、考核办法

1校长、书记共同对教师师德建设负总责。学校每年与教职工签署师德承诺书,一学年一承诺,承诺书存入教职工业务档案。

2、学校成立由校长、教学教导、德育教导、总务主任、教职工代表(由教代会推荐产生)组成的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师德建设中考核工作。

3、学校成立由书记、工会主席、大队辅导员、教职工代表(由教代会推荐产生)组成的师德考核监督小组,负责对师德考核工作的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并负责协调相关矛盾、纠纷。

4学校逐步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考核评价机制,一学期一考核,一学年一综合考核。

1)教职工考核方式:组织教师每学期进行一次自评,并以组室为单位进行互评,将自评与互评情况纳入考核,作为考核依据。

2)家长考核方式:将每学期家长问卷的反馈情况纳入考核,作为考核依据。

3)学生考核方式:将每学期学生问卷或座谈情况纳入考核,作为考核依据。

4)学校考核方式: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教师日常教育教学的师德表现进行一学期一考评。

5、学校将考核结果纳入教师个人绩效奖励,与年度考核挂钩,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1考核结果=40%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评价+30%教师评价+15%家长评价+15%学生评价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控制在教职工人数的15%左右。

3)对无违反师德承诺书内相应规定的教职工每月发放师德奖200元。对违反规定的教职工给予批评教育、及时劝诫、责令改正,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除奖励金。

4每学期对师德考核优秀者给予奖励。两个学期考核均优秀者,学年师德综合考核为优秀并优先年度考核评优。

5同一学年内学期师德考核一次基本合格者,学年师德综合考核上限为合格;学期师德考核一次不合格者,学年师德综合考核为不合格。连续两年师德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6)《师德承诺书》中的以下相关规定视为“师德一票否决”的指标:

教师:

不传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

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不讽刺、挖苦、辱骂、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准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不组织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大面积补课;

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

不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作为中共党员、高级教师、区局中青年骨干教师、园丁奖、“三奖”等区以上先进称号获得者不到以课业知识补习为内容的社会办学机构从事兼职兼课。

职工:

不传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

不违反工作岗位中的相关制度规定和操作程序,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

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不讽刺、挖苦、辱骂、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介绍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

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相关业务合作单位和个人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

不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违反以上规定的教职工,在当年的年度考核评优、职务晋升、评选骨干、先进称号时,予以“一票否决”。学年师德综合考核为不合格。

 

六、附则及相关附件

本实施细则自第七届二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本实施细则由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实施细则相关附件为《师德承诺书》

徐汇区虹桥路小学

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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