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0-09-26 为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我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虹桥路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1、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终身学习的模范;
2、不传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3、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
4、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5、不讽刺、挖苦、辱骂、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6、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准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不组织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大面积补课;
7、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
8、不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9、我作为______________(中共党员、高级教师、区局中青年骨干教师、园丁奖、“三奖”等区以上先进称号获得者) 不到以课业知识补习为内容的社会办学机构从事兼职兼课;
10、不出现其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
以上十条,敬请同事、学生、家长、社会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