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9-06-19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18号)和徐汇区纪委、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徐纪〔20099号)精神,结合区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开展专项治理的必要性、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必要性:近年来,徐汇区教育系统按照中央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治理“小金库”,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设立“小金库”的现象仍有可能发生。教育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小金库”的存在,不仅危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教育事业发展,而且会诱发一些腐败现象,败坏党风政风行风,必须坚决清除。按照上级要求,教育系统各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

总体要求:深刻认识小金库对学校事业发展和校园和谐环境的严重危害,紧密结合当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自查自纠,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要通过这次治理工作,认真学习、传达贯彻文件精神,教育全系统广大干部群众,提高认识,明确岗岗有责、人人有责,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基本原则:各单位校(园)长负责、分层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依纪依法、宽严相济,标本兼治、纠建并举。

二、开展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要求,成立徐汇区教育系统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朱龙霞担任,副组长由教育局副调研员、教育纪工委副书记赵伟民担任,成员有:计财科科长周杰、组织干部科科长周建民、宣传统战科科长阮惠琍、监察室副主任郭智军、会计管理中心副主任金诵萌、审计室副主任丁立群。教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财科,办公室主任由领导小组成员、计财科科长周杰兼任。

教育纪工委、监察室主要负责“小金库”治理的组织协调和有关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并负责对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和党纪政纪处理工作。组织干部科参与对违纪校园长的处理。

计财科主要负责日常工作和重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宣传统战科主要负责做好“小金库”治理的舆论宣传工作。

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参与“小金库”治理工作。

三、开展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此次教育系统专项治理检查范围是徐汇区教育局局属单位,全面覆盖。专项治理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专项治理内容具体包括:

1、是否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而设立“小金库”;

2、是否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是否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是否存在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是否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是否以假发票等到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是否存在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是否存在利用“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补贴的行为;

9、是否按照本市《关于印发〈上海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开设银行账户;

10、是否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财政票据的规定管理和使用财政票据。

四、开展专项治理的方法和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底基本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617日前

1615,成立徐汇区教育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有关通知和《徐汇区教育局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617召开教育系统校园长会议,宣传动员部署。

3、各单位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班子成员和“两长”以上干部认真学习文件,严格按照徐纪〔20099号文件精神,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组织部署工作,抓紧制定具体工作办法,同时向全体教职员工宣传并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开张贴有关文件,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9617619

各单位要按照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认真组织自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包括年级组、教研组、各处室等,做到不走过场、查纠到位,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及时向教育局计财科报告,并自觉纠正。自查结果在本单位 “两委会”上通报。各单位于619日下午500之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将《徐汇区教育系统治理小金库自查情况表》、《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银行账户清理自查表》和《上海市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表》一并上报教育局计财科(表格在徐汇教育网下载,表格还需上报电子稿)。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校园长、书记和相关责任人纪检委员、会计、报帐员、填表人都要在《治理“小金库” 自查情况表》承诺签字,确保上报材料的真实性。

(三)重点检查阶段(20097月初至10月底)

 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区教育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26家单位,其中中学(含业大、教院、职校)10所,小学7 所,幼儿园7所,其他单位2所。

9月底至10月底配合完成市区重点抽查。

(四)整改落实阶段(200911月)

各单位要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区教育系统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总结分析,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徐汇区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办公室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监察室

二ΟΟ九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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