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虹桥路小学支部委员会“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4-03

中共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小学支部委员会

“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把党组织的换届工作作为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重要载体。通过总结工作、实行公推、进行换届选举等工作步骤,落实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建设;通过“公推直选”扩大党支部在学校的影响力,巩固党的群众基础,激发党员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热情,提高广大群众对学校党支部的公认度,进一步发挥党支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二、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工作方案》提出的有关要求、规定和程序进行。一是实行“公推”。采取“党员推荐、群众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推荐新一届党组织书记候选人;二是实行“直选”。通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直接等额选举新一届党组织书记。

三、基本原则

为确保选举产生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既能让组织满意、党员满意,又拥有广泛的民意基础,群众公认,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原则;

3、扩大民主和严格按章办事原则;

4、党内外公认原则;

5、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6、民主集中制原则。

四、书记任职条件和职数:

(一)基本条件:

正式组织关系隶属于本支部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二)书记任职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能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与党保持一致;

2、坚持党性原则,立场坚定,是非分明,为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3、原则上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和党务工作经验;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广大党员,能密切联系群众;

5、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6、能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师德表率;

7、原则上能任满一届。

除以上条件外,还应具有一定的学校管理经验和党务领导工作经验,符合《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徐教委(20068号〕规定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能力。

(三)书记职数

新一届中共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小学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

五、实施程序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33月下旬)

1、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党内动员,学习党章、选举工作条例及“公推直选”有关材料等,强化党员主体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宣传“公推直选”工作的意义、方法和要求,成立“公推直选”工作小组,商讨制定本支部“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书记任职条件,并起草党组织工作报告等。(320

2、召开全体教职员大会,进行“公推直选”工作的宣传动员和部署,并对方案进行说明和宣传,让群众了解。(329

3、向上级党组织呈报换届选举请示和“公推直选”实施方案。(320

4、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认真听取党员对本届党支部工作报告的修改意见。

5、分类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教师代表对本届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根据批复进行公示(五天),并做好四方面的自荐工作。

(二)公开推荐阶段(20134月上旬)

1、公开推荐 (44

由党支部负责在个人自荐基础上,召开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推荐会议。党支部书记作本届党组织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征求意见稿),全体党员和非党教职工分别对本届党组织进行民主评议,并进行新一届党组织书记的公开推荐。

2、确定预备人选

党支部汇总推荐情况,按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由学校党支部对公开推荐提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就有关被推荐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深入的民意访谈,形成考察报告,并听取本人意见。

由党支部召开支部全体党员会议,根据党员和群众民主推荐得票情况,结合民意访谈情况和组织意见,按等额选举确定1位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3、向上级党组织呈报新一届党组织书记侯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4、根据上级批复,进行公示(七天)。

(三)换届直选阶段(20114月下旬)

1、筹备工作

1)召开全体党员会议,汇总修改意见,讨论确定工作报告、选举办法草案,筹备党员大会会务工作等。

2)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会。向党员、群众代表介绍工作推进情况、候选人产生过程、候选人基本情况等,听取意见建议并回答党员、群众提问。

2、召开党员大会

1)按照《党章》和上级党组织的规定召开党员大会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

2)本届党组织主持工作到教育党工委批准新一届委员会成立止。

3、报告公告

1)向上级党组织呈报换届选举结果报告。

2)新一届党组织公告经教育党工委批复的新一届党组织书记名单(公示三天)。

(四)工作总结阶段(5月上旬)

1、新一届党组织通过党内组织生活或召开党外教职工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党员与群众对“公推直选”工作的评价,对“公推直选”工作进行总结。

2、做好有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中共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小学支部委员会

      2013年3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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