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路小学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制度

发布时间:2015-03-18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的职责

1、党支部委派的联系人负责经常性地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帮助他们发扬成绩,克服缺点,提高觉悟,一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具体情况。

2、党支部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活动、听党课,每半年对培养教育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察分析,将结果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3、基层党委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对拟发展对象进行系统的教育培训。

4、联系人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写实性考察鉴定。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主要内容

对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的内容既要围绕党的性质、任务和宗旨,进行党的基本理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基本路线、基本知识教育;又要从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三、对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的基本方法

1、指定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人,对他们进行帮助和指导。

2、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列席支部学习会,参加党内组织的有教育意义的活动。

3、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与主题党建活动,让他们在实践中接受考验和锻炼,促其早日成熟。

4、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

5、由基层党委定期组织列入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为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培训对象较少的基层党委,由组织部门协调,举办联合培训班。集中培训结束时,要组织参加培训的发展对象进行闭卷考试。参加集中培训时间达不到要求和考试不合格的,暂缓发展。

四、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

1、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即做到每人一袋,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党内外反映的材料、调查证明材料等集中放入一个袋内,由党支部保管。

2、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对培训合格的积极分子,颁发党委盖章的结业证书,作为确定发展对象和组织预审的必要依据。

五、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的主要方法

1、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的情况。

2、与入党积极分子个别谈心。

2、观察其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

3、定期听取党内外意见。

4、注意了解其在特殊环境中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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