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指南

发布时间:2009-05-20

109年中考、高考的各项准备工作;

2、加强春季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3学校对口招生的区域范围、当年招生计划(班级和人数)、招生结果;

4、经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招生项目、招生名额、招生条件、招生录取结果;

5学校办学规模与设施等基本情况,包括在校学生人数、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和专用教室数量、运动场地面积和设施设备、阅览室和电子阅览室数量和面积、图书馆生均藏书量、实验室及其数量等内容。寄宿制学校须公布其寄宿设施情况和收费标准;

6、各类学校教职工人数、专职教师人数和师生比、中高级职称教师数量和比例、教师学历结构和达标比例。民办学校还须公布学校教师队伍中退休返聘教师的人数和比例;

7、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班招生范围及招生名额;

8、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办法、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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