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教育内容——中纪委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0-09-28胡锦涛在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摘要
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于
(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胡锦涛首先全面科学地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他指出,在过去的一年里,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扎实推进一批改革措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保证。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繁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腐败活动向一些关键领域渗透、向一些社会领域扩散,征地拆迁、工程承包、企业重组改制、金融等领域腐败案件依然易发多发,教育、社保、医疗、环保等领域也成为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二是高中级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严重,2009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干部2725人,与上年比上升16%;党的十六大以来处分省部级以上干部108人,处分中管企业主要领导6人。三是涉案金额巨大,一些腐败分子同时具有多种违纪违法行为,往往集政治蜕变、经济腐败、生活腐化于一身。四是腐败案件类型、性质和作案手段等出现新变化,违纪违法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新兴经济领域案件和运用高新技术手段作案呈上升趋势,窝案、串案、案中案增多。五是腐败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上升,不少事件和事故背后隐藏着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六是一些领导干部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奢靡享乐之风滋长,有的甚至沉溺于灯红酒绿、声色犬马。
胡锦涛对当前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原因进行了深刻分析。一是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历史时期,各方面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有着不少缺陷和漏洞,存在着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二是在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条件下,西方敌对势力加强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战略,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影响乘机而入,同我国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封建残余思想影响相结合,侵蚀着党员、干部的思想,造成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滋长。三是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多元利益主体在我国市场上的竞争日趋激烈,不法分子通过商业贿赂攫取非法利益,拉拢腐蚀公职人员。四是干部队伍构成发生很大变化,不少中青年干部缺少严格党内生活锻炼和重大政治风浪考验,容易受腐败病毒感染。五是反腐倡廉建设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方和单位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教育不够扎实,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得力,预防不够有效,应该严厉惩处的没有严厉惩处,好人主义盛行,有的甚至包庇腐败和犯罪。
胡锦涛要求,全党同志必须认清大局、把握大局,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既充分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已经取得的显著成效,又清醒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在新的一年里,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第一,加强对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第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继续引导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第三,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第四,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
(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重点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胡锦涛指出,制度建设既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党的建设的重要保证。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制度建设。他强调,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既是党内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又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障。这些年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领域不断拓宽、成效不断显现,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力进行。当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主要是: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还存在制度空白,有些问题存在已久,但解决问题的制度没有及时建立,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一些制度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过于原则宽泛,缺少具体实施措施;一些制度缺乏系统性和配套性,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不少制度没有得到很好执行,存在着重制定、轻执行现象。
胡锦涛强调,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制度建设:第一,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第二,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第三,要进一步加强预防制度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第四,要进一步加强惩治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建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
(三)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胡锦涛强调,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执行力。抓好制度执行,既是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检验制度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第一,切实加强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要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以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载体,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为重点,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第二,切实加强制度宣传教育。要把制度宣传教育作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不断增强制度意识,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第三,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第四,切实督促领导干部作执行制度的表率。要着力在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中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第五,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要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胡锦涛还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强调,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转化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要增强政治意识,高举和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忠诚于党和人民事业,坚持党性原则,忠实履行职责,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进行坚决斗争;要增强表率意识,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刚直不阿,一身正气,清正廉洁,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要增强法治意识,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纪政纪国法,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增强创新意识,不断学习新知识、研究新问题、增长新本领,加强实践,加强锻炼,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增强宗旨意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以人为本,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总体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方力量,健全工作机构,完善配套制度,及时掌握和全面分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帮助解决纪检监察机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进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要注意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宣传我们党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广泛宣传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方针政策,广泛宣传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显著成绩,引导人们正确认识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形势,警惕敌对势力利用一些腐败案件丑化党和政府、丑化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险恶用心,形成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