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制度
发布时间:2010-10-25一、学校应当建立24小时门卫值班制度。门卫人员要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既礼貌待人,又按章办事。
二、做好来访登记和验证,并填写会客单。校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出校门。来访本校员工,应先与被访者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允许进校。
三、机动车进出校门要减速,按规定路线行驶,并停放在规定的地点。非机动车进出校门应下车推行。外来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
四、严禁在校门口乱停车、设摊。确保校门的道路畅通。
五、学生在上课期间不得擅自出入校门。在校学生离校
六、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不得将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品、管制刀具)以及小动物、大功率电器等带入学校。凡将学校财产物品带出校门的,必须持有相关部门的出门证。
七、定期对校园内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巡逻,并认真做好检查巡逻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八、经常检查门卫室的通讯设备,报警视频监控装置,确保其完好有效。
九、未经学校批准,外来人员不得留宿校内。
十、外来务工人员不得带无关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门卫室。注:[火警:119;匪警:110;急救中心: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