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路小学校园饮食饮水.突发性伤害事件紧急处理预案

发布时间:2010-10-25

学校卫生监督是我国实行卫生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是为儿童青少年学生群体健康服务的,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和法律法规都很强的工作。内容多、牵涉面广,为了坚持“健康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仅需要卫生部门的努力,更需要教育、体育和社会有关部门以及共青团、少先队和家庭的密切配合和协助。

1.  加强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做到定期体检,持证上岗。

2.  建立健全食堂管理规章制度,制成镜框上墙,便于规范从业人员的具体操作。

3.  思想上高度重视,建立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加强常规检查,严格规范操作。把好进货、生产、加工、运输、储存和销售人员七个环节安全关,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4.  重视饮水安全,严防人为投毒事件发生,泡水员应加强体检,持证上岗,专人冲泡,专人保管。

5.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饮水投毒事故时,应立即上报教育局.卫生部门,并协助卫生部门负责食物的留样采集.抢救受伤师生.稳定情绪。

6.  加强对校园内危险化学物品的管理,应由专人存放,专人负责,确保校园内无烧伤,烫伤等灾害性事故发生,一旦发生烧伤,灼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连续冲洗或用冰块冷敷,严重者即送入医院救治。

7.  加强巡查,对学校体育运动场地,体育器材的卫生安全状况和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无体育性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运动性体育伤害事故,急送医院救治。

8.  对学生生产劳动,实习的卫生安全管理,对劳动条件以及防护措施进行监督,确保学生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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