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路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10-10-25为贯彻“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思想,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不断提高教师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条件
1、个人素质好:师德高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虚心好学,积极进取,工作热情高,团结协作精神好。
2、业务能力强: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灵活运用科学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好,业务能力得到公认。
3、科研意识浓:在教育教学中勇于创新,认真撰写教学反思和科研论文,积极申报并参与课题研究。
4、工作业绩高:能出色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班级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突出,在教师中起表率作用。
二、评选范围
本校在职一线教师。(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不参与评选,直接作为学校骨干教师)。
三、评选名额
骨干名额约占一线教师人数的30%
四、评选程序
1、全体教师依据“评选条件”,结合常态课、研究课、优质课评选及教育教学绩效进行第一次推荐。
2、学校“两长”以上及党员教师进行第二次推荐
3、学校评审组评审
4、全校公示,听取意见
5、学校根据公示情况最终确定人选
6、颁发聘书(聘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