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路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10-10-25

为贯彻“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思想,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不断提高教师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条件

  1、个人素质好:师德高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虚心好学,积极进取,工作热情高,团结协作精神好。

2、业务能力强: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灵活运用科学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好,业务能力得到公认。

  3、科研意识浓:在教育教学中勇于创新,认真撰写教学反思和科研论文,积极申报并参与课题研究。

  4、工作业绩高:能出色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班级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突出,在教师中起表率作用。

 二、评选范围

  本校在职一线教师。(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不参与评选,直接作为学校骨干教师)。

 三、评选名额

骨干名额约占一线教师人数的30%

四、评选程序

1、全体教师依据“评选条件”,结合常态课、研究课、优质课评选及教育教学绩效进行第一次推荐。

2、学校“两长”以上及党员教师进行第二次推荐

   3、学校评审组评审

4、全校公示,听取意见

5、学校根据公示情况最终确定人选

6、颁发聘书(聘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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