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协议书
发布时间:2010-10-26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协议书
甲方: 虹桥路小学 乙方:徐家汇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番禺路901号 地址:斜土路2431号
为了进一步推动社区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有力促进和谐城区建设,实现学校体育资源辐射社区、服务社区的工作目标,缓解社区居民,特别是社区青少年的体育健身需求与体育场地不足之间的矛盾,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开放时间以寒暑假、双休日为主。其它时间由社区和学校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商定。学校在修缮期间停止对外开放。
2、甲方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为社区体育健身团队及周边社区居民、社区青少年活动提供相应的场地。
3、甲方将场地开放给社区居民活动时,做好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全面负责学校场地向社区开放的场地管理、活动管理、和人员管理,成立工作小组,配备必要的现场管理人员,会同学校制定开放工作方案、细则以及安全保障措施,并进行相应的投保。
2、乙方负责社区健身群众的组织和宣传,有序组织和引导社区居民,特别是青少年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活动,做好相应登记、统计工作。
3、乙方做好开放前体育健身器材的安全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4、乙方积极开展场地开放时间段内的科学健身指导,通过社会体育指导员、各单项体育协会普及和推动科学健身。
5、甲方向社区开放场地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纳入区校共建费用,由乙方统一支付。
三、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虹桥路小学 乙方:徐家汇街道办事处
(签章) (签章)
签约人: 签约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