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小学区级骨干考核
发布时间:2013-11-28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小学
关于区教育系统2011—2013年度中青年骨干教师
届满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徐汇区教育系统2011—2013年度“学科(班主任)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徐教人〔2011〕1号)及《2011—2013年度徐汇区教育系统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班主任)带头人培养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时间(2013年12月上旬)
成立虹桥路小学关于区教育系统中青年骨干教师届满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毛冉
组员:徐玮、张伟、傅蔚、计佩莉
二、考核内容:
1、届满述职
骨干教师根据申报本届中青年骨干教师时所制定的三年规划,从师德表现、教育教学业绩、示范辐射以及项目研究四个方面向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干部以上的管理团队及其所在教研组作一次任期届满述职并测评。(
2.教育教学展示
骨干教师需设计一项与本人项目研究相关的专题展示活动(公开课、教研组活动或专题讲座等),在教研组内予以展示。
3.学校综合考核
结合上述两项活动,学校根据骨干教师在学校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并以“中青年骨干教师学校综合考核”的内容为要求,进行综合评分,并给予相应的等第,等第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
4.学校考核结果公示
学校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公布骨干教师的考核等第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三、材料送交(
学校将审定后的骨干教师考核相关材料送教师进修学院师训部。送交材料如下(一式一份):
1.《2011-2013年度徐汇区教育系统中青年骨干教师任期届满考核表》(附件1)
2.《考评表》中荣誉与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任期届满述职报告(字数不少于1500字)。
4.项目研究结题报告
材料请装档案袋,袋面请贴填写完整的标签纸(见附件8)
附考核目标及原则
一、考核目标
骨干教师在师德表现、工作绩效、专业发展、示范辐射和项目研究等方面进行总结,全面回顾个人三年发展规划与项目研究的落实情况,考察骨干教师工作绩效,激励骨干教师可持续发展,为打造徐汇区更高层次的教育人才队伍奠定基础。
二、考核原则
1.立足岗位原则。以工作绩效为核心,充分重视骨干教师岗位引领作用的发挥,在一线工作实践中为徐汇教育起到应有的作用。
2.注重实效原则。通过考核,关注骨干教师在任职期间的行动进程,进而形成相应成果,促进自身教学实践及研究水平的提升。
3.分级评审原则。本次考核,由学校考核骨干教师在学校中的师德表现、工作绩效及引领辐射作用,其成绩占比为50%,区专家组考核带头人项目研究成果和个人专业发展规划的达成度,其成绩占比为50%,两者相加的总成绩即为骨干教师考核的最后成绩。
三、考核内容
1.师德表现。骨干教师应自觉遵守师德规范的各项要求,为人师表,在教师队伍中起到引领示范的作用。
2.工作绩效。骨干教师应当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工作,在学校工作中起到引领与示范作用,确实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出贡献,成绩优秀,并能得到广大师生与家长的认可。
3.示范辐射。骨干教师在任职期内,能通过教学展示、教学研究等形式,在提升自身学科专业素养的同时,在学校同行中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4.项目研究。骨干教师能围绕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难点或热点问题开展行动研究,形成阶段性成果和有特色的最终研究报告。
5.规划达成。骨干教师对照本人制定的个人专业发展规划,有适切的目标定位和明确的实施措施,过程扎实、步骤清晰,目标的达成度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