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中管党费公示
发布时间:2015-03-18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关于公示2013年度中央组织部
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党委组织部,中国民用航空局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各中管金融企业党委组织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
为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增强党费工作透明度,现就面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示2013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以下简称“中管党费”)收支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2013年度中管党费收入和支出情况。
二、公示范围。各地区各系统(部门)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三、公示方式。中央组织部将《2013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印发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中央有关系统(部门)党(工)委组织部,同时在全国组织工作网和共产党员网上公示。
各省(区、市)、中央有关系统(部门)党(工)委组织部接到《通知》后,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将2013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向本地区本系统(部门)所属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公示。
1.组织工作网连通到县的省(区、市),通过省、市、县三级组织工作网进行公示;尚未连通组织工作网的县,通过县级政府专网公示。有条件的地方,可在组织工作网和政府专网上一并公示。
2.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将《通知》印发所属部门(单位)和企业,由各部门(单位)在机关局域网、各企业在内部网上进行公示。
3.铁路系统通过铁路办公信息系统网,民航系统通过民航局内网综合办公平台,军队(武警)通过全军政工网和武警部队政工网,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中管金融企业通过系统内网进行公示。
4.在内部专网不能覆盖的地方和部门(单位、企业),可通过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文件传阅、张榜公布等方式进行公示。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组织党员浏览共产党员网,及时了解中管党费收支情况。
四、公示时间。
五、公示要求。请及时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传达《通知》精神,公示中管党费收支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公示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公示覆盖面和知晓度,努力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都能了解中管党费收支情况。请各省(区、市)、中央有关系统(部门)党(工)委组织部汇总中管党费公示情况和意见建议,于
请各地区各系统(部门)结合实际,于
电话:(010) 12371转中央组织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
传真:(010) 58586849
全国组织工作网电子邮箱:zzlj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0号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三处
邮政编码:100815
附件:2013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附件
2013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
一、中管党费收入情况
2013年度,中管党费收入总额为27232.5万元。其中,各地区各系统(部门)上缴党费25686.8万元,党员个人自愿多交纳千元以上党费543.6万元,党费存款利息收入1002.1万元。
二、中管党费支出情况
2013年度,中管党费支出总额为8620.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1.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出6934.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0.4%。其中,2013年春节前,拨给31个省(区、市)和中央有关系统(部门)3934.2万元,用于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拨给31个省(区、市)3000万元,用于补助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
2.抗灾救灾支出80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3%。其中,拨给四川300万元、甘肃300万元,用于补助遭受地震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拨给四川200万元,用于补助遭受洪涝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